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21年中级《经济法》模拟考试题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4)

2021-05-08 15:41:34  

经济法模拟练习题

2013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7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退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D。解析:(1)A项,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B项,贾某退伙,为贾某办理退伙结算即可,不必对企业进行清算;(2)C项,贾某退伙,应当退还其财产份额,而非出资的财产本身;(3)D项,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模拟考试题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3)
下一篇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担保概述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