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知识点
第二章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特别规定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其中,张董事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李董事、刘董事因故没有参加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下列关于该次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故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的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答案】AC。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故能够行使表决权的董事只有10人。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公司有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参加,已过半数。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10人)过半数通过,即至少应当经无关联关系董事6人同意,但决议只有5人同意,故不通过,无效。
多选题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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