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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单选题
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通过。
A. 过半数 过半数
B. 半数以上 半数以上
C. 半数以上 过半数
D. 过半数 半数以上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C.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D. 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3.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公司应当在2008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该公司应当在2008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 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参考答案:
1.A
题目详解: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2.D
题目详解:选项D: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3.A
题目详解: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08年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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