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19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第一章:总论(28)

2019-07-29 16:48:50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开始了,很多考生关注哪里有中级会计试题,中公财经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题目。练习题以知识点为单元,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帮助大家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小编相信,每天一点点的进步一定可以使大家更加自信地应对2019年中级考试,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

1. (判断题)

(2018年)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

参考答案:对

2. (多选题)

(2016年)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认为有错误的,拟选择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执行判决,同时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执行判决,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不执行判决,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D.不执行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参考答案:AB

3. (多选题)

(2018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确立管辖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D.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BCD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中公财经网一起学习吧!欲了解更多财经证书培训消息,请持续关注中公财经网。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第一章:总论(27)
下一篇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合同担保概述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