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C
题目详解:
选项C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考查点: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C
题目详解: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选项C表述不正确。
考查点: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D
题目详解:
报告年度末确认预计负债时,税法不认可,所以当时产生了4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日后期间,针对法院实际判决的赔偿金额,税法是认可的,即允许税前扣除的赔偿金额是300万元,所以要以300万元为基础计算调减的应交所得税。该事项导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100×75%×90%=67.5(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预计负债 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其他应付款 300
借:其他应付款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贷:盈余公积 7.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5
提示:本题的关键是要注意:预计负债不能在税前扣除, 只有实际发生时(法院诉讼判决,赔款实际收付)才能在税前扣除。
以前确认预计负债4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必须在实际发生时才能税前扣除,所以当时确认的400万元的预计负债做了纳税调增,并没有税前扣除,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现在法院已经判决,确定赔偿金额为300万元,且已支付,即预计负债实际发生了,所以现在的30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调减应交所得税300%25%=75(万元)。
考查点: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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