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6.【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不是应当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而不是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
7.【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因此选项 A 错误;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因此选项 B 错误;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在公司设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人,因此选项 C 错误。
8.【答案】C
解析:(1)选项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2)选项 BC: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3)选项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9.【答案】D
解析(1)合伙企业财产包括:①合伙人的出资(选项 A);②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选项 BC);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2)选项 D:抵押给合伙企业设备因未取得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10.【答案】C
解析:选项 C: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