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的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注意】不具备法定人数的两种情形:(1)合伙企业合伙人<2人;(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