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证券上市的条件,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证券上市的条件
上市交易条件 | 暂停交易条件 | |
股票 | (1)经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该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
债券 |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
(1)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3)所募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近2年连续亏损。 |
【提示】封闭式基金上市、终止条件
上市交易条件 | 终止交易条件 | |
封闭式基金 | (1)基金的募集符合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
(1)不具备上市条件;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证券上市的条件,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