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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汇票背书记载事项与粘单的使用

2020-01-17 17:29:42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票背书记载事项与粘单的使用,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汇票背书记载事项与粘单的使用

背书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

【注意】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粘单的使用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票背书记载事项与粘单的使用,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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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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