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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2020-01-19 15:49:12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伪造与变造,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1.票据的伪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1)伪造出票人签章:伪造票据

(2)伪造其他人签章:伪造签章

【注意1】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注意2】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注意3】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票据的变造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注意1】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注意2】变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伪造与变造,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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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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