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代理的适用范围
【注意】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思考1】小明的父亲代6岁的小明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代理行为?
【正确答案】属于。
【思考2】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是否属于代理行为?
【正确答案】不属于。
【注意】与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区分。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