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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2020-06-04 17: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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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的合同。

①违约责任: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债务人的抗辩权:对于合同债务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可对第三人均可行使;

③增加的费用承担: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该债务履行的约定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

①违约责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

③增加的费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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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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