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

2020-07-31 16:44:22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枯燥而漫长,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资料相关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复习知识点的同时不要忘记掌握经济法重要考点哦!

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

1.基金份额的上市条件—封闭式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②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③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⑤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链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

2.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①不再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

②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④基金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3.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1)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办理。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办理。

(3)成立和生效

①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②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交付申购款→登记机构确认:申购生效

递交赎回申请→登记机构确认:赎回生效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提前掌握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点击进入>>2020年中级会计备考资料免费下载,一键获取全部内容!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