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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0-09-18 15:57:30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收获自己理想的成绩!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快来看看吧!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年龄划分

无敏氏行为能力人: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 成年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心智划分

心智状态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总结】

种类 划分标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成年人

3.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效力

种类 法律效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 有效
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有效
其他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无效

以上就是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法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想要了解更多中级经济法相关内容,就请每天关注本站,小编会经常为大家更新。中级会计考试网不仅向大家提供中级会计考试资讯,更有中级会计证书培训精彩课程,查看中级会计师培训课程,点击加入>>中级会计备考交流群,群内会每日分享资讯及备考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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