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方得始终。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收获自己理想的成绩!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快来看看吧!
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的适用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査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黉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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