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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特征

2020-10-09 17:18:37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收获自己理想的成绩!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特征,快来看看吧!

知识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特征

效力 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行使主体 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法院不能主动干预)
选择权 撤销权人可以选择撤销或不撤销其行为
效力溯及 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标准 重大误解(双方)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显失公平(受损害方)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欺诈(受欺诈方)
胁迫(受胁迫方)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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