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始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了吗?想要拿下中级会计,需要付出相应的努力才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汇总:法律后果,每天记忆一个知识点,让后续的备考更加轻松!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汇总:法律后果
撤销权人对权力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其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归于消灭。
(1)该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提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比
区别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类别 |
(1)重大误解; (2)胁迫; (3)欺诈; (4)显失公平。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2)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 |
法律效力 | (1)选择权:可撤销,也可继续有效; (2)撤销后,自始无效。 |
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
法院行为 | 由撤销人申请,法院、仲裁机构不主动干预。 | 法院、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 |
权利消灭时间 |
(1)重大误解: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3个月内; (2)胁迫: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3)欺诈、显失公平: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 【提示】最长时间: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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