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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2021-01-08 21:10:03  

你开始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了吗?想要拿下中级会计,需要付出相应的努力才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汇总: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每天记忆一个知识点,让后续的备考更加轻松!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汇总: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1.中止

(1)引发中止的法定事由

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②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

【提示】其他障碍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

(2)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

①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内发生上述事由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②不论诉讼时效中止时原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余多长时间,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均继续计算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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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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