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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公司清算

2021-02-24 18:05:49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开始备考了,想要拿下中级会计,就要付出相应的努力才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汇总:公司清算,每天记忆一个知识点,后续备考更轻松!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公司清算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清算程序的中,不正确的是( )。

A.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依法公告

B.清算期间,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D.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

【答案】A。解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故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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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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