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开始备考了,想要拿下中级会计,就要付出相应的努力才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每天记忆一个知识点,后续备考更轻松!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
A.半数以上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20天
C.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AB。解析:(1)A项不属于,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才应当解散。(2)B项不属于,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的,应当解散;(3)C、D项,均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以上就是第三章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想要了解更多经济法考点,请持续关注本站。中级会计考试网不仅向大家提供考试资讯,更有中级会计证书培训精彩课程,点击加入>>中级会计备考交流群,每日分享资讯及备考资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