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票据的伪造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他人的名义而进行的票据行为,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
1.签章
(1)伪造或盗盖出票人签章:伪造票据
(2)伪造其他人签章:伪造签章
2.票据的伪造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自始无效,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3.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