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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知识点: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2021-04-15 18:08:32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交付之前:出卖人
交付之后:买受人
【提示】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 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 买受人
4.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自合同成立之日视为交付,风险随之转移,买受人承担。
【提示】若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没有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 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未约定风险承担、未清楚标明标的物 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 “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例题·多选题】2015年10月1日,甲有一批货物正在由北京运往上海准备销售的途中,10月5日,甲与上海的乙就这批货物洽谈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卖给乙。签订合同时该标的物仍在运输途中,此时关于标的物的风险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

A.标的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乙承担

B.标的物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买受人乙之前是出卖人甲承担

C.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应当是甲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D.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仍应是乙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答案】AC。解析: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但如果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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