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起征点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且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判断题】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