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产权转让受让方的确定
方式 | 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 |
禁止 | 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 提示: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国资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
竞价 | 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重启 | 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