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
新颖性 | √ | √ | √ |
创造性 | √ | √ | × |
实用性 | √ | √ | × |
【提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八章知识点:诚实信用原则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
新颖性 | √ | √ | √ |
创造性 | √ | √ | × |
实用性 | √ | √ | × |
【提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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