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
第六章 增值税的税率
(一)税率
基本税率 | 16% | (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外; (2)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提示】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 |
低税率 | 10% |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提示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提示2】执行低税率粮食及农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包括面粉),不包括再加工的产品,如淀粉、方便面、速冻水饺; 【提示3】“粮食、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 (5)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6% | 以上两项以外的应税服务。 |
(二)零税率
1. 纳税人出口货物。
免税 | 只是免征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劳务在本环节的应纳税额,对其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抵扣) |
零税率 | 指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外,还要对在出口前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 |
2. 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3. 航天运输服务
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部分服务:(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