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
第六章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如果进口的货物不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提示1】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作为国内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
【提示2】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不包括运抵我国海关后发生的费用。
知识点对应练习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进口一批汽车配件,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40万元,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为10%。该汽车制造厂上述业务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18.20
B.20.02
C.17.72
D.22.62
【答案】B。解析:进口汽车配件应缴纳的增值税=(140+140×10%)×13%=2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