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解释】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不得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也不得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经济法备考建议
首先,如果你是第一次参加中级经济法考试的同学,复习的过程中,请略过第五章,待新准则颁布之后,再复习新准则下的经济法第五章,否则会徒劳无功;如果你是老考生,那么赶紧将你脑袋中第五章经济法的内容删除掉,也不要再看相关的教材,待2021年新准则颁布之后,再重新复习。
其次,由于2021年中级经济法第五章有比较大的变化,所以复习起来比往年的复习难度会更大一些,但是还是依然要遵循经济法备考的基础方法:第一,经济法内容庞杂,而且要求学员要准确记忆相关的数字、年份等等,所以大家在备考的时候还是要拼尽全力的;第二,由于机考的形式卷纸会有很多套,所以题目的辐射范围广,几乎会涵盖教材所有章节,所以在备考的过程中,除了需关注变化比较大的第五章之外,其他章节的内容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