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点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解释】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经济法分值分布
章节 | 重难点内容 | 近三年考试平均分值 |
第一章 总论 | 民事法律行为、仲裁、诉讼 | 8 |
第二章 公司法 | 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股东资格、股东权利、股东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17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 8 |
第四章 金融法 | 禁止交易的行为、保险合同、本票、汇票、票据的抗辩 | 14 |
第五章 合同法 | 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保证、抵押、质押、买卖合同、借款合同 | 18 |
第六章 增值税 | 征税范围、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 16 |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 纳税人、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亏损的弥补、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征收管理 | 15 |
第八章 相关法律 | 专利法、商标法、政府采购方式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