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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课后精练②

2017-11-17 19:25:16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在最新教材还没发布之前,中公会计小编建议打算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以先看2017年的教材,配合章后习题,便于你理解教材。下面是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的《经济法》第一章章后习题。

单项选择题

1.2017 年 10 月 1 日,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签订了买卖家具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西安。后双方发生纠纷,甲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 确的是( )。

A.只能向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只能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若同时向西安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若同时向西安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2.9 周岁的小飞,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下列关于小飞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B.无权利能力,有行为能力

C.有权利能力,有行为能力 D.无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答案与解析

1.【答案】D。

2.【答案】A。解析:选项 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项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项 D: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就从练习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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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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