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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课后精练⑩

2017-11-23 11:08:19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在最新教材还没发布之前,中公会计小编建议打算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以先看2017年的教材,配合章后习题,便于你理解教材。下面是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的《经济法》第一章章后习题。

多选题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B.当事人双方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法院应予支持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张某欠李某 80 万元货款,2017 年 10 月 5 日到期。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事项可以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有( )。

A.李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B.张某收到李某催要货款的邮箱

C.李某住所地遭遇地震,李某无法行使请求权

D.张某同意先支付 70 万元货款,剩余货款1个月内付清

答案与解析

1.【答案】AB。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 当事人均应普遍适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2.【答案】AC。解析:BD 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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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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