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二、经济法主体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可将经济法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 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 体和受制主体。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答案】ABCD。解析: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客观形态可以将其分为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你可能感兴趣的还有:
您可以点击加入>>>18年中级会计交流群 |
您也可以了解更多课程>>>拿证必备 |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