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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一章(4)

2018-05-10 16:14:4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一章 总论

第二节 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代表行为及注意事项
行为成立需要
几个方面意思表示
单方法律行为 债务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多方法律行为
 
合同行为
是否存在对待 有偿法律行为 买卖、租赁、承揽等
的给付 无偿法律行为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非要法律式行为 零售合同
 
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
主法律行为 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 则从法律行为也不能生效。但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
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丧失
从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除上述分类外,还有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 践法律行为等分类方法(第五章内容)。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代表行为及注意事项
 
当事人是否互付给付义务
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保证合同
双务合同 买卖合同
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还
需交付标的物,合同方能成立
诺成合同 大多数合同
实践合同 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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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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