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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一章(12)

2018-05-14 16:35:41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一章 总论

第三节 代理

四、代理权的行使

(一)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必须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并做到勤勉尽责、审慎周到,不得 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也不得利用代理权谋取私利。

(二)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人滥用代理权 ,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常见的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有:

(1)自己代理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 追认的除外。

(2)双方代理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 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追认的除外。

(3)恶意串通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付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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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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