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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五章(5)

2018-06-27 16:48:47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五、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 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的。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时间 合同生效之前 合同生效后
适用范围 合同未生效,未成立,无效 合同生效
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损失 可期待利益损失
可期待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
【例题·多选题】天宇公司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黑马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 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天宇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 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天宇公司还将知悉的黑马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 不当泄露。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未缔结合同,则天宇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
B.虽未缔结合同,但天宇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黑马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D.天宇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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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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