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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六章(11)

2018-07-05 11:09:12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增值税的增收管理和发票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
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
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
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 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 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 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判断题】甲公司向乙公司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一批电脑,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该批电脑的当天。( ) (2017 年 )
【答案】√。
【例题·单选题】 2014 年 5 月 8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
双方约定总价款为 80 万元。6 月 3 日,甲公司就 80 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
发票,6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 45 万元,6 月 25 日,甲公司收到乙
公司第二笔货款 35 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2014 年)
A.5 月 8 日
B.6 月 3 日
C.6 月 10 日
D.6 月 25 日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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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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