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七章(1)

2018-07-06 14:53:23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属于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 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收入的主体中,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2017 年)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高等院校

【答案】ABD。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可能感兴趣的还有: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三科最新题型与备考方法

拿下中级会计师证书后,有哪些高薪岗位等着你?

您可以点击加入>>>18年中级会计交流群 
您也可以了解更多课程>>>拿证必备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中级会计职称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六章(15)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