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一节 预算法
一、预算和预算法概述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法意义上的预算,是指国家预算或财政预算,即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 支出的预先估算。
(二)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预算年度
我国《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预算法的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原则
2.预算法定原则
《预算法》明确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 出。
3.绩效原则
4.跨年度预算平衡原则
5.公开原则
6.完整性原则
7.分税制原则
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实行分税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有利于稳定中央与地 方各级预算收入来源,明确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预算 管理的积极性,克服以往那种权责不清的预算管理体制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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