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不少考生在纠结要不要现在就开始学习,学哪些知识点。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中级会计职称,中公会计小编整理了《经济法》知识点,供大家学习。
(四)法律关系主体
1.法人
(1)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同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同时消灭。
(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实现。
2.自然人(2009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
以上就是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小编在此预祝所有中级会计考生备考顺利,成功拿下中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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