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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概念

2019-05-11 11:55:23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啦,那么2019年中级会计新教材涉及哪些知识点呢?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概念,大家快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概念

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这就是说,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其次,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另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

【例题·单选题】(2017年卷II)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的是( )。

A.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B.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C.离婚纠纷

D.行政争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错误;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因此选项C错误;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D错误。

以上就是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小编在此预祝所有中级会计考生备考顺利,成功拿下中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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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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