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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019-05-16 11:41:20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啦,那么2019年中级会计新教材涉及哪些知识点呢?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大家快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1)《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2)《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3)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小编在此预祝所有中级会计考生备考顺利,成功拿下中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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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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