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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三章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019-07-24 15:16:19  

过去的时间会永远流入无边的黑洞,永不再回来,所以要珍惜当下的每一秒。备考2019中级会计师考试也是如此,时间只会慢慢流逝,但是大家的知识可以越积越多,现在正处于备考的预习阶段当中,希望大家都能按时学习,夯实基础,为今后的中级会计备考做充足的准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的知识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下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上述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因此,对企业出资多少、是否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一人决定。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可以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

因此,法律对其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像公司和其他企业那样加以严格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坚持不懈,每天都是新的开始,每天都有新的收获,争取在中级会计考试中旗开得胜,取得好成绩。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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