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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保险合同的形式

2019-07-25 14:27:15  

距离2019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很接近了,相信现在广大考生正在处于备考的最后阶段,希望大家都能按时学习,夯实基础,为即将来到的的中级会计考试做充足的准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的知识点。


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

1.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的关于保险合同的正式的书面凭证。

保险单的作用:

(1)保险单是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的书面凭证,并非保险合同本身;

(2)是双方当事人履约的依据;

(3)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单具有有价证券的效用

2.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内容简化了的保险单,一般不列明具体的保险条款,只记载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主要内容,但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暂保单:暂保单是在保险单发出以前由保险人出具给投保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暂保单不同于保险单,在保险人正式签发保险单之前,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保单:投保单是保险人事先制定的供投保人提出保险要约时使用的格式文件。

5.其他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能在中级会计考试上旗开得胜,争取拿到好成绩!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财经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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