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本票的概念

2019-07-25 14:34:25  

距离2019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很接近了,相信现在广大考生正在处于备考的最后阶段,希望大家都能按时学习,夯实基础,为即将来到的的中级会计考试做充足的准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中级经济法的考点内容,可以结合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对知识点进行巩固。


本票概述

1.本票的概念。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特征:

(1)本票是自付证券;

(2)本票无须承兑。

2.本票的种类。

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本票作不同分类,例如记名式本票、指定式本票和不记名本票;远期本票和即期本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等。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

本票的出票与汇票一样,包括作成票据和交付票据。

1.本票的出票人。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2.本票的记载事项。

(1)本票的记载事项:

①表明“本票”字样。这是本票文句记载事项;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这是有关支付文句,表明出票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而不附加任何条件;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2)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①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②出票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见票付款:

银行本票是见票付款的票据,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取得银行本票后,随时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长不得超过2个月。

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能在中级会计考试上旗开得胜,争取拿到好成绩!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财经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汇票的出票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