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

2019-11-08 16:38:40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1.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提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二)邀请招标

1. 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

1. 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谈判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1. 唯一供应商。

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五)询价

1. 定义:采购人向三家以上供货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2. 适用: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扫码进群即得!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企业产权转让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