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企业组织法中的法定与约定,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企业组织法中的法定与约定
1.法定:即由法律所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自由协商。
【举例】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约定:既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
【举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决议办法由“章程约定”。
3.先约定后法定:既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举例】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先法定后约定: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范围。
【举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企业组织法中的法定与约定,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