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
1.合伙人
(1)2个以上50个以下
【链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2人以上。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企业名称
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