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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募集规则

2019-12-20 20:28:38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募集规则,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募集规则

①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②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或者“最低收益”。

③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要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条件。

④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委托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合格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⑤投资者应如实填写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⑥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募集规则,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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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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