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十四条相关规定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且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就教育学分抵免相关说明及要求》
(附件2),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学分抵免申请;
5.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学分抵免工作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申请时务必注明申请年度为“2021”,否则审核不通过。
五、培训流程
在我市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后,按以下流程完成继续教育。
1.登录连云港市财政局( http://czj.lyg.gov.cn)网站“会计之家”网页—“连云港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网校—注册—选择培训年份—付费(电子付费)—选择课程—开始学习—课时完成—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继续教培训完成。
2.登录华夏会计网( http://www.hxacc.com/)—继续教育培训入口-注册—选择培训年份—付费(电子付费)—选择课程—开始学习—课时完成—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继续教培训完成。
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 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付费及课程选择,并于2021年 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及考试。
六、其他要求
1.我市唯一签订协议的继续教育合作网校只有一家,会计人员擅自参加其他会计网校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将不予以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2.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报考、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以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在2021年 12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的培训任务。
3.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信息时必须与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核对一致,以避免因填错信息无法查询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4.财政部门将对网络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5.请各县区财政部门按全市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原标题: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j.lyg.gov.cn/lygsczj/tzgg/content/8204f42d-0f2e-43b7-9a0c-b1df711b7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