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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注意事项

2019-05-23 16:24:26  

广东东莞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已经报考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们不要忘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东莞市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希望对广大考生提供帮助。

原标题:关于公布第二批2019- 2020年度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2019〕114号)

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精神及市财政局《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1978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提出备案申请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进行了核实,现将施教机构备案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会 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财政局公布的施教机构中的任一家进行会计专业科目学习。专业科目学习费用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支付给施教机构。

二、施教机构如有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当地财政部门反映: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三)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施教机构的;

(五)由于施教机构原因造成考试合格后无法上传或打印合格证的;

(六)违反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施教机构如有失信行为或被多次投诉,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警告、公式以及取消备案的处理。

以上就是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市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预祝所有中级会计考生备考顺利,成功拿下中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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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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